主旨:有關本署109年辦理「溯溪活動業者訪視」查核結果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維護溯溪活動安全及保障消費者權益,本署於109年7月20日至9月29日針對全國共9家溯溪活動業者進行實地訪視作業,綜合評分查核結果達本署優良標準者如下:
二、爾後貴府(校)如辦理溯溪相關活動,可優先參考上述優良溯溪活動業者名單,以維護活動辦理品質。